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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荣光续任云南省交通形象代言人
      发布时间:2014-03-24 10:08: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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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举行聘任仪式,再次聘请著名影视明星于荣光担任我省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

从2007年11月至今,被聘担任我省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以来,于荣光先后无偿为我省的交通安全宣传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公益宣传活动。本次续聘于荣光担任我省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将借助形象代言人这个平台,大力加强文明交通的公益宣传,扩大文明交通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广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引导公民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行路,增强安全出行的文明素质和意识,有效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记者 陈晓波)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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