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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发布时间:2014-03-29 14:24:4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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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其中明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的决定后,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按照中央意见和全国人大决议的要求,“单独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对相关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或作出有关规定。

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云生介绍,考虑到我省目前正全面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拟深入研究的问题,除“单独两孩”政策外,还涉及“一非一农”家庭生育两孩、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微调、8个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居民生育两孩、调整生育间隔期限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修订条例还需一定立法程序和时间。因此,为及时落实中央决定并兼顾我省实际,我省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分“两步走”:一是先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二是结合上位法的修订、政府机构改革和我省实际情况,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据统计,我省目前的实际生育率是1.86,经测算评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省的生育率会上升到1.91,每年出生人数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6万人左右,全省生育水平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不会造成短期内人口迅速增长。“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使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差异进一步缩小。同时,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人口规模,减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有助于改善人口性别比例和家庭结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云丽说。

另外,省政府已根据中央意见制定了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政策实施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陈怡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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