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2014年全省民委主任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民族工作各个方面,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开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繁荣发展的新局面,让全省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全省民委系统提出,要用改革的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用创新的方法协调民族关系,紧密结合现阶段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开展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把“重在交心、以心换心”体现在民族团结方方面面,最大限度地与各族群众至诚交心,真正筑牢维护民族团结、保障社会和谐的铜墙铁壁;想问题、办事情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一件事一件事办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树立民委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
今年,我省将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并建立省级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投入项目资金承诺制,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和联络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各地将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工作落脚点,充分利用改革红利、政策利好,全力推动打造民族地区经济升级版。协调落实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3个规划的年度计划,强化统筹整合,力争今年省级各部门投入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乡村以下项目建设资金1000亿元以上。
全省各地应牢牢树立“民族问题无小事”理念,严格实行维护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票否决制,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各地将加强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大对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隐患的调研排查和调处化解;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善城市民族事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体、流动人口、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培养使用好少数民族干部。
记者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