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了《云南省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什么要制定该《办法》?《办法》对考核导向有何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有哪些新的变化?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云南省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组织部、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和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们制定了这个《办法》。《办法》制定既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又紧密结合云南实际。
问:《办法》对考核导向有何要求?
答:《办法》要求,对省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重点要突出3个方面的考核导向: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二是注重工作实绩,促进科学发展。紧扣推动云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目标任务,重点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临时交办的大事要事、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推进和服务桥头堡建设等重大任务情况。三是强化改进作风。重点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解决“四风”问题等情况。
问:《办法》和以往的考核办法相比,有哪些优点?
答:一是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统筹整合,注重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要充分利用行业考核结果。如,省考评办的业务工作考核,省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省委政法委的综治维稳考核,省直机关工委的机关党建考核等;二是采用了相对灵活的考核方式。《办法》适用年度、届中和届末考核。年度考核不进行民意调查评价,方式简便易行,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
问:《办法》在考核内容上有哪些新的变化?主要修改和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体现了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新精神和新要求。突出了以德为先、改进作风,强化了科学发展、注重实绩,以及扶贫开发、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内容。二是突出了我省重点战略任务。增加了推进和服务桥头堡建设等重大任务情况内容。三是精减了考核指标。各省直部门的情况不同,科学合理综合归纳了一些考核指标,如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临时交办的大事要事和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合并为一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选人用人情况合并为一项等。较好地解决了以往考核指标过细,不尽科学合理的问题。
问:在考核方式上,《办法》做了哪些改进?
答: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采取“一定量、两测评、三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增加了德和作风反向测评、分管省领导评价、民意调查评价等方式。年度考核在方式上适当简化,不进行民意调查评价。
问:为什么对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实行分类考核?
答:省直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不同,分类考核既体现了中央有关精神,又借鉴了外省的做法,更符合我省省直部门的实际。我们根据省直部门的职能职责,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将省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分为党群政务、经济发展、执法监督、社会服务4类进行分类考核,并根据类别设置不同的考核评价权重,针对性更强。
问:《办法》中承担推进和服务桥头堡建设任务的省直部门如何界定,具体指哪些部门?
答:推进和服务桥头堡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战略任务,省“桥堡办”已有相关文件明确了具体承担推进和服务桥头堡建设任务的责任部门,省政府、省纪委还专门下发了考核通知。
记者 程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