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
“最近连续发生的安全事故,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会上,李纪恒对我省目前存在的煤矿小散弱现象突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缓慢、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毫不回避。
就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履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
目前,省政府已下发通知,要求从4月15日起,全省992处年产9万吨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瓦斯防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和装备建设。
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各州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昭通市市长张纪华介绍,目前昭通市突出围绕昭阳区、镇雄县两个国家级重点县区和彝良县、威信县两个市级重点县,一县一策制定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666条,现场督促整改落实630条。
“煤监局将于近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一律停止设计能力低于30万吨煤矿和设计能力低于90万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核准工作,对地方政府公告关闭的煤矿立即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云南煤监局总工程师朱勇说。
“采取以停产促整顿、以整顿促关闭,以关闭促转型升级的路径是必然的选择。”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亚林说,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两个坚决”:坚决停产整顿,并以停促关,以停保关。既可有效避免在实施关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最后的疯狂”现象,又把压力和工作主动权交给企业和地方政府,推动工作落实;坚决关小建大,淘汰落后产能。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可以推动关停政策的落实到位,也可以促进企业查隐患、抓整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于没有纳入停产整顿范围的正常生产经营的煤矿,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在企业组织自检自查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检查通过后,由矿长、法定代表人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在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按层级和管理权限层层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监管档案后方可继续生产经营。”杨亚林建议,要切实加大面上的大检查力度,探索改进大检查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专家检查的作用,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和消除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