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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发布时间:2014-04-26 11:08:4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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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近日组成调研组,对2012年、2013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1日至24日,调研组由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主任王树芬带队,先后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实地查看了云桂铁路、富宁至那坡高速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职教园区等9个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昨日,调研组在昆明举行会议,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情况汇报,并反馈调研情况。

据介绍,2012年、2013年,财政部分别代云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8亿元、193亿元,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这些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到期还本、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交通重点项目、水利项目、公益性基建投资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

王树芬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过去两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决议要求,合理安排使用债券资金,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多数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资金到位情况不好,一些项目实施进度慢,有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现象等问题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她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债券资金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做好提前谋划、积极争取、统筹安排、加强监管等工作。要着力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尽早发挥投资效益,为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把来之不易的资金管好、用好,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从总量控制、归口管理、加强监督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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