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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排193亿元注入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4-05-29 10:39:1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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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7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央分配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193亿元,省政府由此对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案(草案)已提交本次会议审查。

经国务院同意,今年中央财政继续代理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4000亿元。经省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争取,财政部核定我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193亿元,与2013年持平,占全国总数的4.83%,位居全国第二。

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债券资金安排建议和相应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我省拟将这193亿元资金用于转贷偿还和置换省级承贷的二级公路债务,保障公路、铁路、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通过相关项目安排,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变动情况是:交通运输支出增加95.53亿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0.2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亿元,其他支出增加14.19亿元。其余60亿元,则将根据各地配套和偿债压力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转贷给16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的安宁市、嵩明县以及省直管的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由此,今年初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财政预算总计收入和支出调整为3104.64亿元,比年初预算均增加193亿元,收支平衡。

另外,按照财政部还本付息计划,今年省本级需向财政部上缴2011年中央代我省发行的政府债券到期本金29亿元。为降低省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我省将通过省级偿债准备金偿还29亿元债券本金,不再通过2014年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偿还。

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我省将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管理制度,要求明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时,不仅报告债券资金支出方案,还应报告省本级债务余额和国家规定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情况。同时,要督促各州(市)、县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逐步将各类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管理,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为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接受人大监督创造条件。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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