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如彬(网名“边民”)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案,被告人侯鹏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该案成为我省审理的首例涉嫌网络犯罪案件。
董如彬案发前是云南边民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五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间,被告人董如彬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侯鹏,接受他人委托,组织人员撰写含有虚假信息的帖文,并通过网络发布进行蓄意炒作。期间,收取黎某某、孙某某、张某某、钱某等人支付的人民币共计34.5万元。其中,被告人侯鹏参与3起犯罪,涉案金额25.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董如彬、侯鹏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董如彬先后编造、发布了大量关于湄公河“10·5”中国船员遇害事件的虚假帖文,故意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恶意损害政府和国家机关形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应依法对其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是我省审理的首例涉嫌网络犯罪的案件。为此,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人士以及被告人的亲属共6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经过1天审理,昨晚19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记者 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