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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举报暴恐线索最高奖20万
      发布时间:2014-07-03 10:52:1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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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向社会发布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为加强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公安机关鼓励市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并给予5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明确群众重点举报的几种情形: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市民发现或知悉暴恐犯罪活动线索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电话0871—63017872举报;也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直接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还可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线索,根据其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抓捕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等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物质奖励,及时发放奖金。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发挥较大作用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2万元至5万元;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5万元至10万元;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暴力恐怖犯罪的,奖励20万元。

警方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不属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但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按其他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警方特别提示,广大群众须如实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孙伟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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