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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4-08-02 11:16:1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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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后续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医改专题询问后,我省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做好加强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发挥民营医疗机构作用等方面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去年来,我省切实加强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监管,出台了针对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医保对医务人员的约束机制及医保医师数据库。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2266家“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了稽核,累计查实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67万元。同时,我省在更大范围推广医保资金预拨付制度,目前城镇医保实施总额控制措施的统筹区14个,实施总额预付的统筹区5个,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统筹区13个,实施复合型付费的统筹区15个,115个县(市、区)分别推行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省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2.27%。

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方面,我省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投入,省级财政安排近7亿元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自去年起,选择48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百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对每个示范点进行补助,探索县乡医疗分级诊疗;颁布实施《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建立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患纠纷医警快速联动等方面的政策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97个县(市、区)开展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调解组织260个,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72.39%。

此外,我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今年起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补助人数增加4149人;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今年省级财政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非政府办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加强和改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全省1816个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已实现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全覆盖,今年1至6月,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物采购金额20.83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10.12亿元。

记者 季征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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