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安全委员会获悉,今年以来,我省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出台多项措施,抓紧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来,省安全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协同,对全省新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规定审批,防止“大罐小车”超载车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我省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对158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6420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和执行发货和装载车辆进行严格查验、登记、核准,严禁超装、混装;充装单位在开具提货单前要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严格按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进行登记。
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查严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隧道内违法变道、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制度,健全公安、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机制,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记者 赵元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