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吞集体资产或群众救助资金、利用特权为自身谋利益……去年以来,每隔不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就会公布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记者近日在山西、四川、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基层干部群众对中央持续进行的“打虎”行动拍手称快,同时也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深恶痛绝。他们认为,身边的腐败虽然数额不大,但犹如苍蝇扑面挥之不去,严重挑战社会公平,削弱生活幸福感,并与特权交织易“传染”成潜规则,疏离党群干群关系,其危害不亚于“大老虎”。
“这样的败类该逮”
7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原科长吴关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审理查明,在2011年至2013年一年多的时间里,吴关心伙同乡村干部冒领约25万元孤儿救助金,其中涉及20多个孤儿。
吴关心身为民政工作人员,对孤儿漠不关心,还冒领他们的救命钱,让办案人员和群众十分愤慨。以至于检察官到吴关心家中调查时,他的妻子听说此事,当场痛斥:“这样的败类该逮!”
去年以来,各级纪检、检察机构在坚持打“大老虎”的同时,查处了一系列类似吴关心案这样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基层办案人员表示,身边的腐败多发生在与普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和基层党政部门,一部分人将公权私用,要么为个人服务、享受,要么吃拿卡要或为亲朋牟利。
多地群众反映,虽然各地均加大了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但在生活中,上学就业看病办事靠关系送红包等现象屡禁不绝;个别部门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依然存在;单位内公车私用、领导搞特权等行为尚未根本杜绝;低保等涉农、民生资金发放讲人情、弄虚作假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危害不亚于“大老虎”
江苏省南京市纪委宣教室主任邵建光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与一些大的腐败案件相比,虽然数额不大,但会给民众带来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削弱生活幸福感,造成阶层隔离。”
众多反腐专家认为,身边的腐败往往与特权交织,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容易演变为极难铲除的潜规则。四川省纪检监察学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刘益飞认为,身边的腐败与特权交织,不仅难以区分,甚至还明目张胆,“见怪不怪更危险”。
比如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很多单位都办起了食堂。然而,有些机关食堂领导都是单独“开小灶”吃饭,不仅不用像普通员工一样“刷卡”,还有专门煲汤。这种行为算腐败还是特权,不容易界定。但在普通职工眼中,就像一根刺眼的“小针”。
专家同时认为,“大老虎”的腐败行为比例小,严重危害党风。身边的腐败行为却面广比例大,直接戳到普通群众痛处,犹如钝刀子割肉,慢慢积累下去会降低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仰、信任和信心,疏离党群干群关系,进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构建立体惩防体系
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认为,在反腐高压之下,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其中原因涉及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和社会因素等多个方面。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除了采取教育干部、打造廉政文化等常规措施外,更主要的是要针对这一腐败现象的特点,构建让各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立体惩防体系。
长期从事廉政文化研究的贾桂梓认为,让各级党员干部不敢腐,一方面要坚持目前对各类腐败特别是群众身边的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查,并加大惩处和追责力度,对腐败干部形成震慑,增强群众信心。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群众有序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将中央和群众的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
刘益飞认为,特权是群众身边的腐败的温床。应尽快启动对“特权”的清理工作,可采取先易后难的形式,先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等领域着手,集中开展一轮专项整治,最终从根本上消除“特权”。
新华社记者 晏国政 叶建平 朱国亮
据新华社9月20日新媒体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