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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杀人案2人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4-10-12 11:19:46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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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山东烟台10月11日电(记者 罗沙 吴书光)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上午对张帆等五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七年。

烟台中院认定,被告人张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吕迎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宣判后,被告人吕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诉,其他被告人当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部分市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共90余人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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