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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盘龙区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发布时间:2014-11-06 10:25: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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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区乡村医生的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盘龙区实施奖励性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盘龙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首先是定额补助标准不变,每人每月固定250元;其次是设立绩效奖励资金,按照每个乡村医生实际人数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设置绩效奖励资金库,资金来源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卫生局统一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从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考核等几项内容对乡村医生进行全方位考核,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同时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

盘龙区为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除积极组织好参加省、市乡村医生培训之外,每月还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使在岗乡村医生100%持乡村医生聘书上岗。对已经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月给予200元、400元的奖励,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再给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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