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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宪法意识推进法治云南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5 15:01:5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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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和核心地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宪法”一词共出现38次之多,可以看出我们党对宪法的高度重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无不体现出国家对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的庄重承诺,也反映出我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坚强决心。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设立宪法日,只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真正实现依法治省、推进法治云南建设才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目标。尤其是在云南这样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筑牢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法治根基。当前,云南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依法治省在云南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快法治云南建设。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政协是新中国第一部临时宪法《共同纲领》的诞生地,省政协作为人才荟萃、智力雄厚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高层次平台,必须在建设法治云南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出成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政协文史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促进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最根本的是要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体现在委员会各方面工作中,努力推动建设符合云南发展实际的法规体系,形成建设法治云南的制度支撑。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委员会调研、视察工作中,针对云南历史文化名镇(村)、世界遗产、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就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依法保护管理能力这些问题,深入研究、认真探索,形成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法治云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杜玉银

作者系省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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