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
记者从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沿边开放,加快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试验区建设要坚持“创新突破、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力争实现1年全面启动实施、2年重点突破、3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目标。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10项主要任务,实施推进的重点任务36项,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的任务分解28项,突出2014年重点突破任务40项,其中有26项属于创新突破,有8项属于云南首创。如:开展双向人民币信贷、人民币与周边货币直接挂牌交易、跨境保险金融、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跨境个人人民币结算试点,建设金融工程研发试验中心、跨境清算体系,以及允许非现金支付工具在沿边使用等。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方面主要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创新试验区境内外账户管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完善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跨境清算及结算体系、放宽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额度、建立和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等。在推进保险市场发展方面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双边及多边跨境保险业务合作、大力支持保险资金运用等。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外汇服务便利化、跨境融资便利化、跨国公司资金运营服务便利化、外债管理服务便利化等。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财金联动、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成立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省长李纪恒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决策试验区重大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试验区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
记者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