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昆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审验发放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备案证的公示”,共有17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2014年度审验合格,有效期至明年10月27日。具体名单可查询公示。
按照2011年4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设立分支机构,并应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
本报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