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快社会领域立法到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从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到预防打击职务犯罪……新的一年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云南建设水平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法治是应有之义。”李伟代表一言点题。他认为,我省应结合实际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及时将改革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定下来,切实发挥法律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社会建设在我国‘五位一体’的小康社会建设总布局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当前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大多数问题还主要靠政策推动,影响了社会管理的确定性、协调性和统一性。”沈曙昆代表建议,我省应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从立法层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张素娇代表认为,近年来的医疗体制改革对私立医院的准入降低了门槛,但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医患纠纷仍然突出,群众很难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和成果,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难以体现,应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确保医疗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如今,少数民族地方基层法官人数并没有随着案件的大幅上升而增加。相反,法官人才流失、年龄结构老化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余麻约代表在全国两会和省两会上多次就这一问题进行反映。他建议,在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础上,我省应研究制定针对世居少数民族的公务员招录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政策,多培养一些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政法干部。
杨艳代表认为,近年来,由于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不断增大,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环节权力相对集中,加之监督不足,导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现象尤为突出。对此她建议,我省应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手段,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记者 季征(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