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市海——人湖和谐
水草丰美、鱼虾悠游,游客三三两两沿湖而行。在拉市海管理局内,拉市海的美景通过6个屏幕的视频监控系统一览无遗。这套系统投资6000余万元,于去年正式启用。
这一和谐景象与数年前形成了鲜明对比。过去,周边的村庄几乎全以打鱼为生,湖面渔船似有“千帆竞发”之势,使拉市海生态环境日趋脆弱。
1998年,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1999年,《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成为我省第一个湿地保护条例。在不断修改完善下,对拉市海的保护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冲突也由此开始,禁止打鸟、减少捕鱼,在周边村民们看来几乎是断了生计。
保护与发展间的矛盾亟须调和。管理局将周边村寨村长、族长等聚到一起,反复商讨后达成一致:保护环境、开发旅游。
退牧还草等一系列措施,使沼泽、草甸逐步恢复。如今,黑鹳、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保护动物惬意翱翔,丽江铁杉、红豆杉等珍稀植物恣意生长。2004年,拉市海被确认为国际重要湿地,2005年列为全国“野生动物科普教育基地”。从2010年开始,拉市海先后争取到国家湿地保护补助资金850万元,进行湿地植被恢复、生态监测站建设、鸟类监测等项目。
保护区还让村民成为主体,加入保护方案的决策、实施和评估全过程。游客增加后,周边村民发展起骑马等旅游产业,并开始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雪桃等林果产业。管理局、周边村寨和村民紧密相连,成为了利益共同体,村民们的环保意识也不断增强,渐渐成为自发行为,这一社区共管模式也成为保护拉市海的有效途径被固定了下来。玉龙县更进一步建立补偿机制,每年拿出80万元对周边村民进行生态补偿。并投入大量资金,租用保护区外围农田进行湿地恢复。
环境良好、收入增加,拉市海保护进入良性循环。一入冬季,过去的满眼渔船换作了如今的漫天飞鸟;当初的捕鸟人,变成了如今的护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