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新媒体专电 9月16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公积金遭层层掠夺现流失黑洞》的报道。报道指出,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庞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盯上公积金这块“大肥肉”。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躺在民众“粮堆”上的管理员正如硕鼠般对公积金进行偷盗挥霍,中介机构则勾结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为套现者提供“无风险套现服务”,收取高达30%的服务费。公积金资金安全已面临严重威胁。
近年来,公积金领域大案要案频发,目前已经受理并公开报道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案件就有数十起。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去年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积金案,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其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车世刚及部分下属居然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亿多元。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公积金全国实际缴存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不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建设管理系教授刘洪玉说,公积金中心的钱很多,着急发展的地方政府、急于融资的开发商、眼红的“管家们”,自然盯上了这块“肥肉”。不少出事的地方公积金中心主任,多数是通过伪造个人购房需要提取的相关凭证等手段,违法将住房公积金借给房地产开发商捞取好处,还有的是挪用出来放贷或自己挥霍。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学锋表示,应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从住房供应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稳定、专项使用、政策性金融功能强的特点,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的前提下,可用于发放回收效益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专家表示,现在社会融资成本较高,银行间流动性紧张,在保证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考虑放开政策,让公积金结余资金在银行间进行拆借,以及购买银行推出的保本理财产品,提高公积金收益,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陈杰等表示,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面临较大资金缺口,而公积金又有大量结余,建议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一定收益率的情况下,探索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发行住房债券,面向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有结余资金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认购债券,这样既有安全性又能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而对于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惠及对象,多位受访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产生的收益也理应属于全体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产生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做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等于是“划私为公”。为保证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要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水平,增值收益应返还给缴存职工,尤其是那些未曾使用过公积金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