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副职牵头抓、其余副职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楚雄州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部门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并严格执行年终述职、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该州起草了《楚雄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并印发了《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检查督查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10家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检查督查10县市安全生产工作。
另外,自4月23日起,楚雄州各县市、乡镇政府组织了对煤矿、非煤矿山等10个方面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层层签字认可”的要求,各企业如实填写检查表,并及时上网登记备案。目前,全州共有4094户企业已开展自查,查出一般隐患2945项,已整改2789项,整改率达94.7%;查出重大隐患4项,已整改4项,整改率达100%;查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44户,限期整改企业3户,现均已落实到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31769起,其中道路交通29193起、企业2576起,关闭取缔企业5个;共监察生产经营单位4774户。
记者 吕瑾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