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陪审员不能庭前不准备、庭审不发问、合议不评议,要认真履行陪审员职责,做好每个案件的陪审工作。”这是富源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张富贵的深切体会。
近年来,曲靖市各级法院认真把人民陪审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抓手,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裁判、调解、执行、监督、宣传、送达、信息、调研、联络、协调10大职能作用。如今,全市621名人民陪审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纠纷解决的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矫治少年犯罪的指导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络员。
曲靖市各级法院在选任陪审员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规定,对每一名陪审员的产生严格把关。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职,对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案件审判庭必须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必要的阅卷时间。对于案件审理超过两个工作日的,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向陪审员所在单位领导作出情况说明。同时,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明确绩效考量标准,还根据陪审员不同的工作经历、人生阅历、专业特长等,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案件的审理。陪审员除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外,还参与诉讼外调解、未成年被告人调查等工作。
去年,曲靖市621位陪审员参与农村基层案件审理7227件,同比上升31.8%;参与调解案件5258件,调解成功3576件;参与执行案件3602件、送达案件6631件。曲靖陪审工作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法院陪审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富源县法院被列为全国法院陪审工作改革试点法院。
(记者 晋立红 通讯员 区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