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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立法推动区域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14-07-23 10:22:0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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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近年来制定一系列生态保护条例,更好地保护生态和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列入的世界遗产都必须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保护。为加强哈尼梯田文化遗产的保护,2011年,红河州人大制定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为哈尼梯田申报世界遗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助推了申遗成功。为保护哈尼梯田,依据条例规定,成立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机构,组建了执法队伍,加大了哈尼梯田保护区巡查和执法管理力度,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擅自在保护区采沙取土、盗伐滥伐林木、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等破坏哈尼梯田风貌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哈尼梯田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

 

同时,红河州依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强对保护区水利、道路、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文化景观的修缮和改造。元阳县投资5575万元,实施了箐口、大鱼塘、普老高寨3个重点村茅草屋顶的修缮和59项五小水利工程,投入1.1亿元实施了梯田道路建设和142户哈尼蘑菇房的修缮和水碾、磨秋、祭祀房、分水木刻等文化景观修复、改造提升工程。红河县修建10条水库连接梯田水系的干渠,灌溉面积达10.9万亩,实施退耕还林0.75万亩、建设生态公益林10.9万亩。绿春县新建景观公路15公里,观景台3座,湿地保护站1座,对梯田重点保护区腊姑村、侗株村哈尼族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了修缮和改造。

(记者 连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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