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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以人为本化解纠纷—— 维权又普法
      发布时间:2014-10-30 10:04:1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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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贵州的务工人员胡丰艳,不久前在楚雄市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手腕骨折,经交警认定轿车司机胡应顺负全责。27日,双方找到了在当地颇有口碑的“大调委”进行调解,很快得到受理及调解。

“案子交给大调委,我们放心。”胡丰艳说。胡应顺也表示:“大调委的调解合法合情,我服这个理,对我来说也上了一堂普法课。”

“大调委”是老百姓对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亲切称呼,现有15名专职人员,其中12名专职调解员均由热心调解工作的政法系统退休人员组成。之所以称为“大调委”,一是因为受理案件涉及面广,医患、交通、教育、劳资、征地拆迁等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都归他们调解;二是受理案件多、调解效果好。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夏国琼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一直以来,‘大调委’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工作理念,同时着重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使普通老百姓能够知法、学法、用法,从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从2010年11月成立至今,“大调委”已经受理各类纠纷1448件,成功调处1363件,调解成功率为94.13%,履行率100%,为群众提供了依法解决纠纷的免费途径,避免了进入诉讼的繁琐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借鉴“大调委”的经验,楚雄市在乡镇、村(社区)以及各小区、单位设立了调解委员会,12515名专职、兼职调解员共同组成了一张矛盾调解的网络。正是有了这张网,当地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下降了37%,信访总量下降了4%。去年,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

夏国琼说:“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所起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做群众的贴心人,社会矛盾的泄压阀。”

记者 郎晶晶 杨建华 吕瑾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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