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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发布时间:2015-06-17 09:47:1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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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还是那些地、田还是那些田,山邑村以探索发展农业新型经营形式,在改革创新中获得发展新活力,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获利,山乡巨变。这个小山村的变迁,充分说明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要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唯一标准,以改革成果惠及农民为唯一指向,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发展路径。

面对农业发展面临的新老问题和矛盾, 山邑村以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为准绳,针对村里田地低洼,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产出少、效益低的实际,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闯出了“党总支+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新型经营模式,继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得到实惠,乡村欣欣向荣。

山邑村的探索启示我们,以改革激发出发展的动力,关键在于落实,核心在于实干。不干,就谈不上改革。农业农村发展遇到的难题和矛盾,要靠脚踏实地落实改革举措,大胆改革创新,探索发展新路来解决。“遇到问题绕道走,碰上矛盾就逃避,只会使问题越摆越大,矛盾越积越多。”

当前,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推进方式,胆大步稳蹚“深水区”,循序渐进啃“硬骨头”,以蹄急步稳的改革实践,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生产力水平各不相同,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中不可能一个模式“齐步走”,要根据县情乡情村情,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蹚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们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好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既要创新,更要坚守底线。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要听群众的呼声,看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从而凝聚民心、激发民力,不断增强深化农村改革的动力。 

责任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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