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6月25日,一网友微博质疑陕西榆林市神木县警车私用。想不到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却“神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此言论迅速引起争议。6月27日凌晨,榆林市公安局删掉该条微博,并致歉称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希望得到社会谅解。
网友通过微博质疑当地警方公车私用,这是在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作为被质疑的警方,不对网友质疑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积极回应,反而用大量的言辞来质疑网友是在“找公安的茬”,这实在荒谬。
为什么警方会把网友的监督当成是一种“负能量”?实际上就是拒绝监督。面对网友公车私用的质疑不解释,反而倒打一耙怀疑网友,无非就是想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进而转嫁危机。这种把公民正常监督当成是“找茬”的行为,不仅说明有关部门缺乏与公众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侧面还反映出他们高高在上且傲慢自大的官本位思想依然没有清除。
这种不接受公众监督,反而对公众的监督冷嘲热讽的行为应该加以纠正。事情被曝光后,榆林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进行公开道歉,并表示今后他们将严格微博发布审核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云云。这些反省与改正很有必要,但最根本的是改变一些政府部门拒绝接受监督,甚至对已经发生的监督行为进行搪塞的现象。这不但严重妨碍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现,也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社会形象与公信力。对于类似做法,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出现一起,治理一起,从根本上对事件进行反思,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把不良作风纠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