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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群众更“走心”
      发布时间:2015-12-17 10:37:2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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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 刘一飞 画

近年来,龙陵县深入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导向,完善创新服务体制机制,搭建便民利民平台,多项务实行动不仅连接了老百姓的“家门”,更叩开了他们的“心门”……如何让服务群众更“走心”?龙陵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为民服务中心 不出乡和村 能办很多事

在碧寨乡为民服务中心,新林村何家寨村民何家枝通过网上政务系统,很快办完了200平方米住宅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手续:“以前办集体土地使用手续要进城办理,层层申报,现在工作人员轻点鼠标,仅用17分钟就搞定了,太方便了!”

自从全面推行村级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之后,龙陵县在成立了政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县、乡、村、村民小组的四级便民服务网。依托“互联网+”宽带进村工程,将民政、国土、卫计等16个部门50多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授权乡(村)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县、乡、村三级再进行在线传输、同步审核、结果反馈,变“泥腿跑”为“数据跑”,变“面对面”为“键对键”,让农民不出乡和村,就能办很多事。

在梨树坪社区为民办事窗口,记者看到10多位村民正在办理业务,村民段云兰一边梳理材料一边告诉记者:“我患了心膜炎,11月初到县医院住院花了1.7万多元医疗费,我家经济困难想申请大病医疗补助。”代办员杨丽慈接过段云兰的申请材料,核实后说道:“没问题了,批下来后通知您。”

目前,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政务、商务、社会化服务共有30多项,可以直接办理的,由村级服务中心限时办结;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村级代办员先初审材料,然后通过政务平台把材料转送到相关窗口单位办理,村民到村服务中心领证。据悉,该县还开通了“6995”便民服务网,对代办员的手机号码进行了公示,同时实行AB岗工作制、轮流值班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确保群众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村级“说事室” 既是“门诊室” 又是“连心桥”

“如果家中遇到难事,到‘说事室’跟村干部唠一唠,或许就能解决问题了!”说起这“说事室”,年逾古稀的腊勐乡新和村村民付正启十分感慨。近几年,付正启老两口一直与儿子分锅单独过,但今年10月,付正启的老伴病逝,于是他来到“说事室”,向村总支书记杨明刚诉说心结:老伴去世了自己很孤独,想跟儿孙们一起生活。杨明刚多次找付正启的儿子、儿媳做思想工作,最终解开“疙瘩”,小两口高兴地把付正启老人接到家中一起生活。

2013年伊始,龙陵在全县121个村、社区设立了“说事室”,并制定了工作制度,通过给村民设立一个说理和反映诉求的地方,建立起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快速反应机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如若遇到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还把所反映的事项分轻重缓急详细记录并上报,争取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如今,“说事室”已经成为村(居)民意见的“收集站”,社会矛盾的“缓冲带”,群众困难的“门诊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龙陵县还把村级“说事室”作为让村民参与村务的平台,每月或每季度举行一次“晒”村务、财务和政务的活动,让村干部现场解答群众的质询,让群众话语权得到发挥,民主权利得到落实。

腊勐乡中岭岗村党总支书记杨根情告诉记者:“以前报低保,都是几个村干部坐在一起议一议就定了,但村民有意见,说低保户都是村干部的亲戚。今年,我们几个村干部商量决定,针对‘确定低保户’事项‘说事’,请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会上说明申报条件、程序和所分配指标等,请大家商定,入选者张榜公示,并请村民监督,这让老百姓放心多了,也满意多了。”

乡村大讲堂 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12月8日傍晚,坐落在大山深处的勐糯镇大寨社区滚塘寨文化室里灯光明亮,勐糯镇司法所以案说法“乡村大讲堂”正在开讲,百余名彝族群众正在聚精会神地听课。

勐糯镇司法所干部李绍坤用双语(汉语、彝语)向群众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有关法律法规,他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群众的赞许。“土地确权后可以用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吗?”“确权的土地可以买卖吗?”……村民们纷纷提问,李绍坤时而用彝语,时而用汉语做出解答。不知不觉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村民们仍不愿离去,纷纷向司法所的两位干部咨询不清楚的问题。

勐糯镇司法所长刘宽顺介绍:今年以来,镇司法所以“乡村大讲堂”为载体,开展了送法律进村入户活动。截至目前,已举行了21场宣讲,覆盖全镇6个村、社区83个村民小组及机关、学校。

普法课堂进村寨,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全县10个乡镇共开展以案说法“乡村大讲堂”宣讲300多场次,受众达11.2万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4万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3700多人次,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信情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正在悄然改变。

龙陵在全县每个村(居)民小组由群众推荐3至5名懂法、热心、人缘好的退休干部或村、组干部,担任民间纠纷调解员,专门负责村寨的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民意调查等方面的事务。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县里面政法、宣传、家庭婚姻等方面的专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培训,系统地学习一些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劝解方式等,以提高调处能力。同时,建立起村、社区“三委”统一领导、综治小组牵头协调、社区警务室业务指导,社区、村民小组、行业协会、家门(族)调解人员共同参与的大调解体系,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通讯员 雷华 记者 龙敏飞

责任编辑: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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