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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安改革的云南路径
      发布时间:2015-12-22 15:50: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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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9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我省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在随后召开的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各地公安局长围绕深化公安改革进行了讨论,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李刚。

观点

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深化公安改革对解决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突出问题,推动我省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标举措

提出6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完善与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省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云南实际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17年,要基本形成系统、规范、高效的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围绕改革目标,结合云南公安工作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深化云南公安改革6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170余项具体措施。“这些任务的落实,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有重大意义。”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李刚说。

李刚介绍,我省的《实施意见》,既严格遵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又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分别经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基本完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全省公安改革的具体思路已经明确。”李刚说,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扎扎实实地抓推进、抓落实,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入快车道,确保各项公安改革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实现途径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体制难题

云南公安改革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李刚指出,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中央意见方案托底,结合云南实际做“加法”,努力做到中央明确的任务“不漏项”,云南自身要改的任务“不缺项”;二要坚持“跳出公安看公安”、“立足公安谋改革”,解决好推进公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解决好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确保公安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各领域改革相配套;三要紧紧围绕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把握好中央要求、群众关切、基层期盼三个层面的问题,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改革放在首要位置,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优先改革的范畴,努力通过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在保平安、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注重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保障入手,为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省公安事业发展的难题,从省里顶层设计上,明确方向,提出原则,提供依据。

如何把中央的要求与我省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对比中央或者其他省份,云南公安改革有哪些亮点?据介绍,从《实施意见》的起草开始,我省就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云南“三个定位”,对事权在省里、能自主推进的改革事项,进行了细化拓展,努力使《实施意见》体现云南特点,符合云南实际。

李刚举例说,如边境维稳、藏区维稳以及禁毒工作是我省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公安厅结合实际做了拓展,在《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分别进行了明确。又如,对社会治安防控、惩防犯罪、信息化建设、应急指挥等公安工作的具体机制问题,省公安厅结合云南实际,尽量进行了细化。李刚说:“只有让措施更加具体、更加可操作,才能切实推动公安改革工作出效果出成绩。”

改革成效

服务改革发展 更好保障民生

“改革的目的是让群众得实惠。”李刚介绍,《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与推进边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与全面依法治省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以便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保障民生、方便群众。

我省此次进行的公安改革,将给人民群众带来怎样的实惠?李刚介绍,在服务大局方面,改革着眼于服务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相关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规范的居住登记制度,强化服务管理,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内容。在保障人民平安方面,我省提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与健全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模式,构建严密有效的治安防控圈,通过改革提升有效控制犯罪的能力。在保障民生方面,针对高速公路堵车问题,提出了建立公安机关与交通、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分工负责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推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完善清障救援服务快处机制的内容。

据悉,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我省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全省共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7200余人,三代亲属跨辈投靠落户2000余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约2万人,返农村原籍地落户7.3万余人,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8万余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本报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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