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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修身 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5-07-10 14:51:5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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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应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有因果关系,又有并列递进关系,逻辑性很强。严以修身是根本,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严以修身,才能严以律己,才能秉公用权,修身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是必修课、常修课。《大学》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居首位,可见修身是生命的支点、行道的重点、立业的起点。人大既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把严以修身贯穿到自己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加强理论修养,拧紧思想“总开关”

理论修养是修身的基础。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郑重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它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发展和继承的关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体现时代发展的最新要求;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又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作为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作为严以修身的核心和灵魂,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牢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拧紧思想“总开关”。要认真研读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党性修养,提振担当“精气神”

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严以修身,根本要求是加强党性锻炼。讲党性,就要牢记党员身份,以党员标准约束规范言行,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只有党性增强了,才能集聚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精气神”。中国文化崇尚担当精神,诸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名言,千古传诵。我们党是敢于担当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自觉把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的责任扛在肩上,担负起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团结奋斗。面临新的形势,更加需要党员干部认清历史使命,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切实担当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切实担当起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切实担当起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作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强化实践锻炼,砥砺思想品质,提升能力素质,锤炼坚如磐石的党性,切实做到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对人大立法、监督与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领导,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实现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对党忠诚、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知责、守责、尽责,依法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

加强品行修养,追求道德“真善美”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尚德传统的民族,历来讲究“道德当身,不以物惑”,强调做官必须先做人,做人必须先立德。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是共产党员修身的重要内容。建党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人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法宝、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并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之道。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把正确的道德良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追求道德“真善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健康情趣。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要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和道德风险,对有违道德要求的法律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充分发挥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功能。要着眼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准确把握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确保法律的实施不违背立法宗旨、不偏离道德取向。

加强纪律修养,常敲廉政“警示钟”

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党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内生活的各种“规矩”。讲规矩,就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时时以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七个有之”为鉴戒,“木鱼”天天敲、“紧箍咒”天天念,在心中划出“不逾矩”的红线。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党章作为党的纲领,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和最高纪律。党的纪律可以具体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着手,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严守党的纪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做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模范,强化组织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尽心尽力履职尽责。要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严格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加强作风修养,坚守党的“生命线”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一事无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一语道破了千古同理、万国一律的道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我们党要求全党同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做好人大工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感情上贴近群众,把加强作风修养作为修身之要,坚守党的“生命线”,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自觉从群众需求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坚持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真心访民情,虚心汇民智,尽心惠民生。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察真情、说实话,出真招、办实事,下真功、求实效,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行使各项职权的全过程,优先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纳入工作议题,进一步加强民生立法,强化工作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定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持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人民性和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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