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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度假区景点禁燃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发布时间:2015-02-17 15:33:5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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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获悉,春节期间,度假区辖区内的观景路草海大坝沿线、海埂公园慢行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被重罚。

据了解,度假区辖区观景路草海大坝沿线作为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的重点区域,是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节日期间加强观景路草海大坝沿线的管理控制,严禁游客燃放烟花爆竹惊扰红嘴鸥。

另外,不少群众在节日期间喜欢以放飞孔明灯的方式许愿,但放孔明灯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度假区公安分局禁止游客在滇池草海大坝沿线燃放孔明灯。

根据《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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