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社会 > 正文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昨日开庭
      发布时间:2015-04-25 10:53:49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昨日,昆明市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一案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明通小学校长李岚、明通小学副校长杨霖和体育老师李鹏程3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岚、杨霖、李鹏程明知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没有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且后果特别严重。该事故共计造成6名小学生死亡、30余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3名被告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9月26日14时许,盘龙区明通小学学生结束午休经过一楼过道返回教室上课时,因立放于过道的海绵垫倾倒在楼道上阻碍学生顺利通行,致大量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引发严重踩踏伤亡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6名小学生死亡、3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的诉讼、陈述与举证。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李岚、杨霖、李鹏程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没有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且后果特别严重。3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已触犯法律,依法应当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决定,结果另行宣判。

(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李享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