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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特大贩毒案二审判决公布
      发布时间:2015-06-28 10:15:5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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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12“2·23”特大贩毒案作出的终审判决:主犯潘文,以犯故意杀人罪、贩卖和运输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晓打、廖发能、伍刚3名主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同案犯李书岗、张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分别判处沙二、查思等5名同案犯有期徒刑15年、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3万元。本案已按法定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潘文、晓打、沙二等9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这起于2012年2月发生在景洪市的“2·23”特大贩毒案件,一度震惊全国。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大队副大队长柯占军在抓捕毒贩中,被毒贩凶狠地开枪击中,光荣牺牲。此案共查获冰毒43215克、制式手枪一支、3辆汽车和一辆摩托车,当场击毙了畏罪潜逃的毒贩邓双军。(记者 赵汝碧)

责任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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