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社会 > 正文
玉溪抚仙湖今起开湖捕鱼 违规捕捞将以高限查处
      发布时间:2015-09-01 10:22:41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今日起,抚仙湖进入一年一度的开湖期。此次抚仙湖重新开湖捕鱼,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规定:渔民在办理捕捞证后,仅限用生态、环保的银鱼刺网和放大线垂钓方式捕捞,对违规捕捞的行为,沿湖3县抚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的高限进行查处。

今年,为规范渔业秩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对澄江、江川和华宁抚仙湖周边3县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3县抚管局要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加大对渔业法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办理《捕捞许可证》的同时,收取渔船归港保证金;捕捞结束后10日内,渔船指定渔港停放,经确认后退回保证金。三是此次开湖捕鱼仅限用生态、环保的银鱼刺网和放大线垂钓方式捕捞,禁止将蓄电池置入水中进行灯光诱捕,禁止电力拖捕,禁止电动助推器捕捞,禁止定置漂网捕捞,禁止毒鱼、炸鱼、电鱼,禁止渔枪、地笼等方式捕捞,禁止漂钩等捕捞方式。对违规捕捞的行为,3县抚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的高限进行查处。

据了解,开湖时间至2016年4月1日,共7个月。

记者 余红 通讯员 金云龙

责任编辑:苏宇潇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