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大惩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配合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3件457人,同比上升11.9%和4.1%,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埜等2名厅级干部被立案查办;依法介入矿难、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42件45人,彰显中央、省委严惩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针对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911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88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7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423项。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专项预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减少职务犯罪隐患。着力提高预防年度报告质量,省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不断创新预防宣传教育形式,制作微电影、公益海报、廉政宣传短片等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廉政文化。
三、全面加强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维护法律尊严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制定排除非法证据实施细则,参与制定毒品、盗窃、诈骗等案件证据标准,依法采信合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探索完善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刑事信息共享等执法监督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83件、撤案926件,纠正漏捕漏诉2951人;完善检察机关参加庭前会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工作机制,规范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7692件,采纳率为82.2%,提出抗诉273件,采纳率为87.8%;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3029件、审判违法行为410件,促进公正司法。
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完善公开听证、调抗结合等工作机制,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43件、再审检察建议201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952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897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案件3736件,支持受害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2042件,各项监督意见采纳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信箱、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等制度,提高发现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问题的能力,监督纠正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戒具等违法行为10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826件。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3167人,监督收监执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179人,6人为原厅级干部。注意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4件47人,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抓好落实,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积极开展检察改革调研和试点工作。及时制定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实施意见,逐一细化检察改革任务,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改革的调研工作,提出符合云南省情的改革建议。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定6个检察院为试点单位,通过先行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要求,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行视频接访,开设云南政务网检察信访窗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律师等第三方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等制度,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多渠道深化检务公开,正式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658条、重要案件信息327条、法律文书961份;健全公开审查制度,公开审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50件;开通云检新闻客户端,加强检察微博、微信管理,全省检察机关230个官方微博、微信受到222万网民关注,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富源、水富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对检察环节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案件评查10849件,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822件。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讯问活动实行全程、全面、全部录音录像。建立司法办案说情报告及通报制度,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拓展接受外部监督渠道。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采取走访座谈、书面通报、网络交流、短信沟通等形式,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308位代表、委员提出的557条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并书面反馈情况。规范律师会见和接待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切实保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不断探索列席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新形式,更加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