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云新闻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药改”能挤出多少药价水分
      发布时间:2015-03-02 12:59:08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改革方案,肩负着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和挤出药价水分的重任。

药价虚高,是我国医改正着力攻克的顽疾。媒体曾曝光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瓶,出现在省级招投标平台挂网采购价为185.2元/盒,而医院零售时的价格竟然为213元/瓶。

调查“潜规则”可以发现,药企药品进入政府招标目录,再进医院,到达患者手中要经过三道槛:第一道“槛”是国家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的药品才具备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第二道“槛”是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标采购,只确定进入公立医院的药品名称、厂家、剂型等,而卫生行政部门并不是付款者,药品最终进入医院,要医院领导点头。第三道“槛”则在药品进入医院后,要医生同意开处方,药品才能到患者手上。

跨过层层门槛的过程,是药价虚高的推手,也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对现行集中采购制度进行了完善,实行一个平台、分类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要求在采购平台上定期公布医院药品的采购价格、数量、汇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国家行政学院研究院范迪军说,“这就将采购放在阳光下进行,遏制了商业贿赂和私下交易的空间。”

与药价虚高相对应,现行的药品集中采购中,还出现了部分药价虚低、一些药品“中标死”的怪现象。

“由于有的集中采购存在‘唯低价是取’的情况,一些临床必须用但用量不大的‘小药’,利润太低,常常在招标后就出现短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学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的分类采购办法,对不同药品分别采取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有利于保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的临床用药,也有利于短缺药品的市场供应。

“药改”是医改的重要突破口。专家认为,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完善有助于医改再破冰。

新华社记者 胡浩 帅才 王思北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责任编辑:李享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