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全省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视频会议上获悉,4月底前,我省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调整提高到位。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当地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按照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关规定,省财政支付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养老补助金标准也将同步提高。据介绍,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挂钩调整,不仅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还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适龄人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逐步提高个人账户的积累,逐步构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省人社厅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准确理解把握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具体政策,按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由于调整两项养老金政策涉及面广,各级人社部门还要准确解释政策,确保参保人知晓并了解自身权益,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在适龄人群中树立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识,将政府支持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记者 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