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家版权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推进地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明确目标,整体规划,全面实现使用正版软件;制定措施,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及做好宣传培训,为使用正版软件营造良好的氛围四个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通知指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迫切要求,也是保障国家安全、建立遵纪守法社会环境、维护国家形象的现实需要。使用正版软件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利于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广泛宣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定期举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务培训班,加强经验交流,增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能力。同时地方版权和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体系, 落实使用正版软件年度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相结合。加强经费保障,促进集中采购,将正版软件采购。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出台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实现软件资产采购、部署、升级、删除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作为长效机制的制度保证,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云南省版权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