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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八项禁令”
      发布时间:2015-08-05 10:33: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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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八项禁令”,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据了解,自去年12月26日起,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陆续启动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来,全省三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大力气、真功夫梳理排查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对照检查阶段,通过排查、评查、抽查、筛查,在近两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共查找到存在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案件3418件(处)及其案件承办人1868人(次)。针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时构建或者拟列入计划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

截至目前,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案管等部门建章立制已完成5项,列入计划20余项。各级院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89件1224人,同比上升1.5%和2.3%,国际追赃追逃工作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也呈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重点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取证,严禁违法违规办案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等。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要严格对照“八项禁令”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同时要着力整改言行不规范、不履行告知义务等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做到有违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使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记者 谢炜 通讯员 王翠云)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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