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会上获悉,昆明将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长效机制,打造50个以上在全国有影响力、在全省有带动力、在全市有示范力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昆明有3个民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2196个民族杂居村,52种民族,9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5.55%,民族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3个民族自治县贫困总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的40%,是全国民族成分最多、少数民族人口第二多的省会城市。
据了解,昆明市将通过重点扶持一批民族地区具有比较优势、产业链长、附加值高、能够带动群众就业和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方面出亮点、作示范;全市优先安排民族地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全面改善少数民族村寨交通条件,并加快推动民族地区水利、能源、通信、住房、基本农田、公共设施等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亮点、作示范;将重点制定实施财政、金融、产业、城镇化、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在加大帮助扶持方面出亮点、作示范;推动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公共资源优先向民族地区配置,在促进民生改善方面出亮点、作示范;依托我省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云南和昆明特色的民族艺术精品,在繁荣民族文化方面出亮点、作示范;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础知识的教育,在协调民族关系方面出亮点、作示范。
(记者 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