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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力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2015-10-22 09:46:3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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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设立10.8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9.17万

城市老年人

● 全省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19个、床位20455张

137.19万

农村老年人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 农村敬老院663所、床位45515张

●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46个、床位12540张

● 70万名80岁至99岁的高龄老年人享受月人均47元的保健补助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近年来省财政厅切实把老龄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努力保障全体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老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10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641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395万人,城乡居民参保2246万人。

在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通过省级设立10.8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带动各地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建设了一大批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省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19个、床位20455张,农村敬老院663所、床位45515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46个、床位12540张。

老年优待政策覆盖面更加广泛。目前,全省已有19.17万城市老年人和137.19万农村老年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十二五”期间,全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每年都提高15%以上。全省有70万名80岁至99岁的高龄老年人享受月人均47元的保健补助,百岁老年人享受月人均384元的长寿补助。

自2007年起,省政府连续8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全省20项重要工作或10件惠民实事内容,列入州市政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各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3.45亿元,资助全省近三分之一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活动场所、购置设施设备。老年群众组织遍布城乡,已成为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学以及老年人参与当地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以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记者 李莎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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