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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组织“华藏宗门”头目一审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5-11-01 10:40:12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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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构成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邪教组织“华藏宗门”头目吴泽衡,于10月30日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今年48岁的吴泽衡是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1990年起,他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并自封“华藏初祖”,打着“慈善”旗号,建立组织,逐步从精神上控制成员。其非法活动涉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安徽、辽宁、山东、山西、广东、新疆、湖北等省区市及美国、挪威等国家。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泽衡冒用佛教名义建立“华藏宗门”,神化自己,授意弟子印刷、出版宣扬迷信、邪说的书籍,印制邪教组织标识,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同时,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等手段,长期、多次对多名妇女实施奸淫,致多人怀孕后人工流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还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6734087.07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

因涉个人隐私,该案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与吴泽衡一同受审的还有孟越、袁明、刘某、赵卫平等4人。

其中,被告人孟越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袁明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赵卫平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被告人吴泽衡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袁明、刘某、赵卫平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被告人吴泽衡、孟越表示要上诉。

(记者 魏蒙)

责任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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