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今年1至3季度,昆明市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消费价格运行平稳。
前三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47元,同比增长8.7%。从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分项收入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174.44元,同比增长9.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4.1%,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6个百分点。昆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88元,同比增长10.8%,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2.1个百分点。从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分项收入来看,工资性收入、经济净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运行平稳,总水平累计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8%,消费品价格上涨2.9%。所调查的8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七升一降”的态势,其中涨幅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衣着类、食品类和医疗保健个人用品类,分别上涨4.9%、3.8%和3.7%。
(记者 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