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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出首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发布时间:2015-04-01 11:33:5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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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地税局为辖区内一户在蒙古国投资发展的企业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填补了我省在该项涉外税收业务上的空白。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我国税收居民可享受我国政府与缔约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的核心文件。只要符合税法以及税收协定的相关标准,并在与我国政府已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发生相应应税行为,在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身份证明,进而享受相关税收协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亦可申请办理。

根据中蒙两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拥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企业在蒙投资所获股息可享受5%的优惠税率,否则企业将按10%的税率纳税。

企业持《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前往与我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进行投资,不但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帮助企业“成功走出去、落地发展好”,还能使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随着我国政府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加之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云南企业积极拓展跨国业务,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涉外税收政策咨询、涉外税收稽查等国际税收业务也在逐步增加。

全省地税系统计划统筹现有资源,强化对相关政策业务的培训学习力度,依托网络办税服务大厅和“一对一”的“走出去”企业服务模式,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行政审批相关要求,精简审批流程、限时办结业务、跟踪服务涉外企业,为“走出去”企业依法享受协定优惠待遇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优质的纳税服务、持续的涉税保障。

(记者 朱丹 通讯员 罗懿 李翔)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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