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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5项措施为消费者维权
      发布时间:2015-03-13 15:21:2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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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典型的消费侵权案例,并由法官进行深度解读,以指导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将实施“绿色通道”、快审快结等5项举措,推进今后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报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昆明市两级法院(主要是基层法院)新收消费者维权民事案件类型包括合同和侵权纠纷两大类10余种,其中,合同类纠纷主要是商品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为提高消费者维权纠纷处置的实效性,昆明市两级法院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依法及时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对于消费者提起的小额诉讼,坚持快审快结,充分运用简易程序,速裁速决,依法实行一审终审,尽快实现消费者权益;加强庭前调查研究和判后回访建议,将审判职能的发挥延伸到庭审之外,注重促进消费者提高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同时,还将通过发通知、发布消费者维权指导性案例、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拓宽业务指导途径,统一裁判标准,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针对目前网购维权存在诉讼主体难确定、原告举证能力弱、诉讼管辖权异议大、消费欺诈难认定、销售者责任难判定等5大难点。昆明中院民三庭副庭长何海燕建议,网购时需多核实商家相关信息;尽量保留好聊天记录、交易明细等电子材料的网购证据;在购物时就注明要商家提供发票;切记不要太贪便宜货,一般合格商品都有其成本,价格太低,就有造假的可能性。

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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