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日前从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获悉,从9月1日起,将启动征收大理古城维护费。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杨军标介绍,经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征收大理古城维护费。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是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征收范围为: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范围(北至双拥路、南至一塔路、西至大凤路、东至洪武路<原城东路>),面积2.25平方公里。征收对象:在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标准(采取定额与定率)为:旅行社行业,根据其接待进入古城的游客人数,按每人次30元收取;旅行社以外的其他行业,按营业收入的1%收取。
杨军标说,古城维护费的使用坚持“取之于城,用之于城”,全额用于古城保护的各项支出。同时,收支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 庄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