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制定的《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听证稿)》进行听证。办法拟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主城区三环以内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主城8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含国有投资)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近日,昆明市住建局还召开了预拌砂浆现场推进示范会。据介绍,预拌砂浆是一种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具有施工现场占地小、噪音小、粉尘排放量少等特点。目前,昆明市预拌砂浆产能供应半径已覆盖主城区域,各试点项目已取得示范性成果,具备在主城区全面推广的条件。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拟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主城区三环以内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主城8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含国有投资)应当使用预拌砂浆;自2017年1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余各县区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具体分步实施方案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同时,鼓励家庭装修过程中使用干拌砂浆。此外,在昆明市绕城高速以内,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周边500米以内,风景区周边500米以内不得设立预拌砂浆生产站点,上述范围内现有的生产站点,应当逐步关闭或者外迁。
(记者 龙舟 马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