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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5-11-30 11:30:0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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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安徽省宣城市举办的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座谈会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2012年以来,普洱市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创森40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通过了国家创森验收专家评审。

(记者 沈浩)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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