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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养老启新篇 俯仰用心皆民生
      发布时间:2015-12-30 09:30:2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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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织密“最底一张网”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一个社会文明与否,不在于物质财富多么富有,而在于民生疾苦是否得到庇护。

“让生活无着者衣食有靠,遭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社会救助就是这样一项兜住民生底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盘点“十二五”,我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为全省困难群众筑牢了一张“民生安全网”;展望“十三五”,社会救助必将与扶贫攻坚使命相续,合力构建所有贫困群众不掉队、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向全面小康的良好格局。

补齐短板 织密网络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

2015年1月1日,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以《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为标志,我省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重要精神,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使得我省各项救助制度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政策衔接更加紧密,“最底一张网”真正实现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

这张“网”的主体是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我省低保资金374.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29.5亿元、医疗救助资金44.92亿元、救灾资金86.13亿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473.4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44.7亿元,有效保障了557万城乡低保对象、22.1万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尤为难得的是,我省城乡低保突破了以往“低保对象只进不出,人数只增不减”的工作瓶颈,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城乡低保总人数比历史最高峰时的2013年减少了近14.7万人,标志着我省城乡低保实现由“增量”向“提质”转变。

让这张“网”更牢更密的是一个个专项救助制度。五年来,我省灾害救助能力不断提升,在应对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教育救助形成了覆盖各个阶段、多种方式并举的政策体系;住房救助标准不断健全、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实施程序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增强这张“网”的兜底功能,必须让短板“变长”。当从晋宁县民政部门收到5万余元医疗及生活补助资金时,26岁的大学生村官王丽辉默默坚定了与“尿毒症”病魔斗争的信心。这是我省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中的一个鲜活事例。随着临时救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以及“救急难”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试点工作迅速铺开,我省社会救助之“网”编得更密,困难群众的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

让“民生安全网”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走进文山市卧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类社会救助规章、制度、流程全部上墙,救助对象若来申请有关救助,一目了然。该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李冬林介绍:“有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群众可在一个窗口办理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8大类社会救助,实现了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的高效对接,群众少跑了腿,各相关部门也建立了协作机制。”据悉,目前我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已全面建立,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一门受理窗口,明晰了交办、分办、转办流程,真正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精准救助 紧密衔接

同步朝着全面小康社会迈进

盘点民政事业的发展,“救助”与“扶贫”始终是不可分割的话题。“十三五”是扶贫攻坚的冲刺期,云南民政事业也将向纵深挺进,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际行动,履行好“最重一份责”,让困难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成绩属于过去,挑战依然严峻。一方面,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到2014年,全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574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8%,且很多贫困人口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困难群众自身改善生活状况的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弱,因灾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突出,需救助对象数量庞大、情况复杂,救助任务异常艰巨。一方面,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救助工作充满着新期待,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任重道远。

——必须筑牢根基、夯实网底。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是涉及对象最多、资金量最大的救助政策,也是社会救助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救助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坚持一年一调,科学、有序、合理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动态管理,巩固专项清理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让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成为常态。

——必须强化衔接、织密“网眼”。要按照《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要求,重点突破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两块短板,不断强化低保与各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发挥制度合力。尤其要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制度的衔接,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三个衔接,两项逐步,一个全面”工作。“三个衔接”指:一是农村低保对象认定与建档立卡户识别紧密衔接,确保精准救助、精准扶贫;二是低保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标准调整紧密衔接,确保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不脱节,同步朝着全面小康社会迈进;三是核对机制与动态管理机制紧密衔接,确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应退尽退。“两项逐步”即:低保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脱贫对象逐步退保,充分发挥救助资金使用效能,使最困难的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一个全面”即:对未脱贫对象实施全面兜底,必须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纳入低保范围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将“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救助制度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与扶贫攻坚进程相适应。

——必须健全机制、编牢网线。着力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树立大数据理念,探索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信息平台建设,让救助工作在准确性、科学性、实效性上达到新高度;着力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的“一门受理”窗口的基础纽带作用,明确责任和窗口工作标准,优化分办、转办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让遇到困境的群众及时得到应有的救助;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救助制度有序衔接,确保部门合力最大化。

双轮驱动迎接“银发潮”

当《时间都去哪儿了》的歌声触动无数心灵,当延迟退休和全面二孩等政策接踵而至,人口老龄化社会已悄然而至。

截至2014年底,云南老年人口达到553.3万人,占总人口的11.73%。预计到2020年,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607万,占总人口的12.4%。

尽管我省老年人口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数,但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和空巢、留守、失能、贫困老人多的特征更

为突出。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给我省经济建设、城乡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诸多领域带来深刻影响。

“紧紧抓住政府、市场共推共进两根主线,加快形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样化、多元化、多业态发展良好格局。”这不仅关乎全省500多万老年人切身利益和生活生命质量,也是我省积极发展服务业,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回眸“十二五”

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近年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战略决策,制规划、强法治、定政策、建平台、抓落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得到明显改善。

“十二五”是我省老龄事业政策创制取得重大突破的5年。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和制度性安排,确立了总体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主体责任和增投入强扶持,抓改革开市场,宽准入严管理”的发展思路。民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省级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利好政策,为全省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策的红利发挥如何,关键在于是否落实到位。我省狠抓各项为老服务政策的实施,如积极改进就医服务和报销结算流程,认真落实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进公园、公厕、公共文化场所等优待政策,累计发放高龄补贴13.7亿元,让广大老年群众真真切切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温暖。

养老服务设施欠账多,是云南老龄事业的一大“瓶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差距,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列入20项重要工作或十件惠民实事内容,设立了10.8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2年以来连续4年每年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7亿元,今年起省级又连续3年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新建和改扩建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补助,中央、省级财政、发改和福彩公益金5年共投入23.02亿元,建成了养老机构195个、农村敬老院66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24个等一大批养老服务设施,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社会养老床位由4.4万张增加到近12.7万张,增长18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由9张增加到23张,增长156%。

养老服务,也在不断提升与优化中。公办养老机构不断挖潜增效,机构服务初步实现粗放低端型向适度优质型转变;民办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了多元化服务,弥补了市场缺口。日间照料机构则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平台功能作用,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体教育、精神慰藉和“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居家老人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今年7月28日,太和街道101名老人成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街道工作人员介绍,政府每月为社区里符合条件的空巢老人、困难老人、低保老人、重度残疾老人、散居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发放一定数额的服务券,可用于购买助餐、保洁等服务。88岁的老人李人士乐呵呵地说:“以前看病住院都要我们自己去排队买药,现在只要一个电话,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就能代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带着对老龄事业的感情,带着对老年群众的关爱之情,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成绩来之不易,也为“十三五”老龄事业起航奠定了坚实的支撑。

展望“十三五”

打造云南养老服务品牌

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亮点虽多,要攻关的难点仍有许多。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发展,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攀升,“未富先老”仍然是我省老龄问题的基本特征。

当改革步入“深水区”、“攻坚期”,广大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向着更高层次、更多元的方向发展。总体看,当前云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处于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既有着巨大的潜力,也有着不小的挑战。

蓝图已经绘就——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了一段文字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要求。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目标已经确定——力争到2020年,努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社会养老床位数达2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床位占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投融资保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评估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路径已经明确——牢固树立积极应对老龄化理念,以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规划、政策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思路,突出养老服务法律制度体系、设施支撑体系、产品供给体系、保障评估体系重点,紧紧抓住政府、市场共推共进两根主线,加快形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样化、多元化、多业态发展良好格局。

把责任和使命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要着力抓好七件事:一是要确保规划先导,编制好云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破解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养老问题,谋划一批基础性、功能型重大养老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二是要加强设施建设,把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问题作为云南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牵引,抓住资金、项目、土地、规划关节,坚持公建民办结合、事业产业融合路子,努力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支撑体系;三是要统筹各方资源,全域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落实等,解决好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突破“中梗阻”,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四是要推进医养融合,破除政策障碍,建立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启动试点,快速改善医养老结合结构比例,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五是要繁荣养老消费,发挥云南生态、区位、气候、生物等独特优势,打造“云南养老福地”的品牌,引进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落户云南,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好的老年消费产品,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购买力;六是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养老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培养领域与方式,解决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七是要强化服务监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服务环境。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老龄事业关系我们每个人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每一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尊严、幸福的晚年生活,需要政府、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给力,共同奋斗。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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