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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通道”的尴尬
      发布时间:2015-01-15 09:28:4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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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如果它被占用或堵塞,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将给扑灭火情、营救人员带来极大困难,后果不堪设想。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昆明市不少小区,“生命通道”被占用或堵塞,甚至人们对消防通道一无所知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由于管理法规不完善,对于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的问题,管理起来还面临诸多困难。

现状

通道被占隐患不小

近日的一个早晨,记者在昆明船房小区看到,道路两侧停满私家车,就连人行道上也停满了车;在高新区的科锦苑小区,情况也差不多,进出的通道两边也停满了车。

“这些都是老小区,停车位不足,你不让停怎么办。不仅我们小区如此,其他小区也差不多。”几家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不约而同地表示,明知占用消防通道不对,但也很无奈。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私家车占道,还有其他占用消防通道和不符合规定的事例:位于船房小区内的另一小区清泉小区本是有3道门,在标有“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两个大门前,便停放着两辆车。不仅如此,大门上方还被铁线网连成一体锁住,要想打开除非是先拆除铁线网;在火电公司的宿舍小区,记者发现,小区的大门高度不能满足消防车进出的需要。

记者当天采访6个小区,除新建的一个小区消防通道合乎规定,其他的老小区基本都达不到要求,都存在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更有甚者,有的小区为了防范巷道内乱停车的状况,在路面上设下了“梅花桩”或者安装限高杆,但这也同时造成了消防通道上的“障碍”。在黑林铺的一个小区里,不仅小区内消防通道成为停车位,就连唯一供进出的便道也被施工围墙占据了一半路面,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过。

困惑

有法可依难以执行

“车位严重不足是造成消防过道被占用的主要原因。”负责船房小区外围路面的物管负责人陆经理介绍,因为车位不足,业主的私家车只能见缝插针地停放,随意侵占消防过道的行为越来越严重。

根据我国《新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陆经理坦言,虽然随意占道违规,但现实里,业主占道的情况普遍存在。消防部门巡查发现不合格,也只能提出要求,难以按规执行。清泉小区居委会李主任告诉记者,随意停车的多是小区住户,有事只要打电话他们就会来挪车。此外,小区内有3个消防栓,消防车如果要进来,还是能保证有水灭火的。

呼吁

加强宣传做好应急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占压和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有人大代表倡议,增强国民消防意识,将消防隐患举报作为每一个公民的权益和义务;此外小区物业也应加强对违规停车的管理,并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黄参谋告诉记者,公众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的意识不足,是消防通道管理的主要难点。现在昆明市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超过2500家,但监督巡查仅有300余人,监管压力非常大。但他们会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占,或者接到相关举报,将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近期,消防部门出台了一项整治消防通道违规的措施,正在上报政府,如获通过,他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整治。

服务在线

有人侵占消防通道可打96199举报

公安消防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保持小区内消防通道的顺畅,是物管部门的责任,物管部门有权对乱停放车辆者进行劝说和制止。对方要是不听劝,物管可以向消防部门反映。目前,他们推行96119的举报电话,提醒广大市民,如市民发现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应当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

记者 曾滨 文/图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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