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9起执行案件中的86名特困人员进行司法救助,共计发放特困救助金504131元。同时,对涉及被执行的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的35名职工发还补偿安置执行款5144820元。
捧着1万元司法救助金,农民工赵云东喜极而泣。“钱拿好,最好存在银行卡上,坐火车现金不要带得太多。”听到法官的温馨提醒,农民工们连声道谢。
“从今天开始,全市14家基层法院同时开展救助款和执行款发放。”昆明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励志说,春节临近,昆明中院组织救助金和执行款集中发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据介绍,从去年11月起至今年3月,昆明市两级法院联动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的专项行动,敦促“老赖”履行法定义务,对43名“老赖”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法院按照《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同时,为解决被执行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将执行到位的一部分款项用于职工补偿安置。
(记者 孙伟)